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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年终科研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4 作者: 点击量:10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提高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效率及时效性,2023年年终科研成果的统计实行网上系统填报,进入方式为“智慧校园-业务直通车-科研系统”

一、材料统计、填报时间节点及上报要求

1、成果统计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去年未统计的科研成果也需填报,请填写完全后单独截图发至魏老师浙政钉)。

2、科研秘书完善本学院科研队伍资料时间12月4日-12月5日。

3、教师个人资料完善及材料填报:12月4—12月1224:00前

学院将在完成各项成果的网上审核后导出成果汇总表,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待公示无异议后(其中有异议请直接浙政钉联系魏老师),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

二、材料审查要求、权责说明及其他

1、各成果申报人需对本人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唯一性负直接责任;各学院科研秘书对材料审核负监察责任,所有成果的申报均要求见原件并上传系统,论文录用通知、专利(软著)受理通知书、著作合同等一律不得作为成果申报材料。系统所列信息项要求尽可能填写完整,附件按要求上传,方可认为审核通过,否则需退回补充并重新进行审核。填报说明详见附件。

2、经学院最终审核报送的材料在后期职能部门核查中,如若发现重复申报、造假或学术不端等情况,将追究申报人科研诚信责任及学院监察责任,按照我校及上级相关文件进行处理,提交至我校学术道德委员会进行定级处分,同时通报学院及学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并取消科研审查人员当年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的参评资格。

3、请各位老师做好科研平台中科研材料的完善工作,并请所有教师在2023年12月12日前完成个人前期科研材料的录入工作。同时,建议之后有职称评审需求的老师,将任现职以来的所有科研材料录入系统。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对所有评聘、评优、考核、人才项目申报等工作的审核均以科研平台中的材料为准,不再接受纸质材料。

4.导出字段说明:论文导出字段:学院、论文题目、相关作者、发表/出版时间、发表刊物/论文集、论文收录、刊物类型、SCI论文分区、学校署名排名、人员、工号、作者类型、是否与行业联合发表,是否与地方联合发表、是否与国际联合发表、是否是跨学科论文;

纵向项目字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学院、项目级别、立项时间(与立项文件一致)、开始时间、计划完成时间、结项日期、成果形式、项目经费、项目组成员、本年度支出经费。

横向项目字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HK开头的编号)、项目负责人、工号、学院、项目来源单位、开始时间、计划完成时间、结项日期、项目经费、本年度到账经费、本年度支出经费、项目组成员。

专利、软件著作权统计字段:专利名称、第一发明人、工号、所属单位、专利类型、申请号、申请日期、公开号、公开日期、授权号、授权日期、是否失效。

科研获奖字段:获奖名称、第一完成人、工号、所属单位、其他完成人、发证机关、获奖日期(一般以文件为准)、获奖级别、获奖等级、完成单位、单位排名。

批示字段:报告题目、全部作者(按排名)、单位排名、批示人、所在单位、职务、批示内容、主要学科、批示时间、是否采纳、级别。批示内容若涉密无法提供的,请提供由批示单位签发的证明我校是研究报告递交单位、我校教师为撰写人的函。

其余项目按照上一年度字段统计即可。

湖州师范学院科研系统科研人员帮助手册.pdf

 

 

人文学院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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