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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2019—2020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 作者: 点击量:17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浙江省(2019—2020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浙教科院〔2021〕15号)文件,我校现组织开展浙江省(2019—2020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教科研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教科研单位。

2.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教科研单位工作且在教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个人。

3.本次评选仅针对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内集体或个人的教科研基本情况。

二、申报名额

1.教科研先进集体:我校限报1个

2.教科研先进个人:我校限报1名

如申报数量超过我校申报限额,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并报送省教科规划办。

、申报要求和受理截止时间

1.由申报集体和个人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7份(申报表后须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随申报表合订成册,装订要求见相应附件的表底说明),每份均需所在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2.汇总表1份,同时发送至邮箱:rwskc@zjhu.edu.cn

3.所有材料请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于2021年10月8日前送至人文学院党政办。本次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2321957(短号665269)

地址:13-209附件:

附件1:浙江省(2019—2020年度)教科研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浙江省(2019—2020年度)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3:申报浙江省(2019—2020年度)教科研先进分类汇总表

 

 

     人文学院   

                      202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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