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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湖州市优秀社会科学扶持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7 作者: 点击量:161

关于申报2020年度湖州市优秀社会科学扶持奖励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湖州市优秀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扶持奖励办法》(湖社科规办〔2020〕2号)(附件3,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凡湖州市范围内的社科工作者,在社科研究领域获得国家级、省级立项项目或奖励的,将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扶持奖励。我校2020年度社科研究项目扶持奖励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受理,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项目

1.申报扶持项目:2020年度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结题项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结题项目、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和科普课题立项结题项目(以相关文件或结题证书为准)。

申请扶持项目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内容还须与湖州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对推动湖州经济社会发展有直接促进作用。

2.申报奖励项目:2020年度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得省政府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得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举办的全省性征文活动、理论研讨、调研报告评选三等奖(含)以上的优秀成果(以相关文件为准)。

二、申报要求

凡符合《办法》规定扶持奖励范围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州市优秀社科研究项目扶持奖励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2021年9月16日前统一报送以下材料至人文社科处。湖州市社科联和校人文社科处均不受理个人申报。

1.《湖州市优秀社科研究项目扶持奖励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申报人和各单位应对申报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附相关证明文件(结题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由所在学院或部门负责审核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注明与“与原件一直”,并加盖公章。

3.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4.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稿同时发送。

三、实施程序

市社科规划办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资格审查,拟定2020年度湖州市社科研究项目扶持奖励建议方案,报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经审定符合扶持奖励条件的,将按《办法》规定进行配套扶持或奖励。前期已列入扶持范围的立项项目,结题后的另一半扶持资金参照原《办法》执行。

附件1:申报表.doc

附件2:汇总表.xlsx

人文学院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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