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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7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文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04-15浏览次数:11

各位老师: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现将我校202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从2026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

二、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申报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单位(个人)于5月9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审读申请的纸质和电子材料至尤老师处,由人文社科处统一提交至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文旅厅将委托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读。逾期不予受理。

三、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分为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各项目申报指南可到国家艺术基金网站下载查看。其中“美术创作资助项目”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中的个人创作项目以个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人于4月15日至6月10日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和“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中的组织创作项目以机构或单位为申报主体,申请人需登录单位账号进行申请于6月5日前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校内联系人:尤梦婷;

联系电话:2321957(校内拨打681983)

人文学院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