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人文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28浏览次数:282
第二次答辩要求:
1、所有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同学须在5月4日前向教学办提交三份论文定稿;
2、请各位同学根据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