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6日下午3:00-4:30,人文学院文艺学教研室举办《抒情诗叙事研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反思》学术沙龙,本次沙龙由刘方老师主讲,王正中老师主持,石明庆、吕鐄、李葛送、宋旭、周梧、孟令军等老师参与讨论和点评。
抒情诗的叙事研究是当前叙事研究领域中的热点问题之一,刘方老师就该问题对其研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提出质疑。刘方老师首先介绍了德国学者彼得·霍恩和詹斯·基弗合著的《抒情诗叙事学分析:16—20世纪英诗研究》一书,在该书中他们提出序列性、媒介性和表达三个方面构成抒情诗进行叙事研究的理论基础。刘方老师对这三个方面逐一进行批评,指出这三点并不能构成抒情诗进行叙事研究的理论基础。此后,刘方老师又从抒情诗中的叙事成分和抒情诗中的叙事成分不同、叙事作品的叙事结构和抒情诗中的抒情结构不同、抒情诗中的叙事性因素的作用与叙事作品中的叙事性因素作用不同等三个方面对抒情诗的叙事研究展开细致的讨论。最后,刘方老师指出叙事理论不存在普遍准则,其根源在于中西方文化之间的差异。点评环节,各位老师就该问题展开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刘方老师的这个研究,对当前学术热点提出自己的反思,在研究方法、研究视角和写作逻辑等方面都具有很强启发性,具有重要意义。
附:沙龙现场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