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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人文学院学生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1-12 作者:wxy 点击量:467

经教育帮助,人文学院3名同学在处分期限内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各方面表现较好。现根据《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解决以下同学的处分。

文学院解除处分名单公示

姓名

班级

学号

处分

处分决定

袁满成

20191111

2019112133

记过

解除

巴吉央措

20171111

2017111138

警告

解除

次松措姆

20171111

2017111136

警告

解除

公示时间:20211112021118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文学院学工办反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受理电话:2321538,669339

邮箱:caivychao@zjhu.edu.cn 老师

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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