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决定于近期开展我校2018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择优申报项目择优确定入选项目。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在总量范围内自行确定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具体申报数量。(其中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人及其团队成员都需为在校研究生,全校仅医学院研究生可报,本科生不得申报,申报数一般不低于医学院总申报数的10%)科技创新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本科二年级学生占团队总人数的比例不少于50%。在学院内公示3天后,统一上报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2.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要求,从严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在项目申报时,将注重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校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也会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差额评审,并确定入选项目。
3.校团委将同时筛选4-6项优秀项目进入2019年浙江省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重点培育项目,入选的项目学校优先推荐参加201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省级评审。第一阶段经评审小组考核通过的项目,校团委将继续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有评审专家确定)。
4.申报项目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大学期间立项资格。
6.其他未尽事项请参考去年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团委联系人:张玉建、来金星 联系方式:674808、 589820
院团委联系人:卓斌、邱显锋 联系方式:689383、18857218853(588853)
附件: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4.2018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
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
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分团委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