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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系)关于2017年陆增镛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3 作者:文学院 点击量:112

各班级:

根据陆增镛纪念馆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意愿,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17年陆增镛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及条件

按照《湖州师范学院“陆增镛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评选。

二、评定名额

2017年陆增镛励志奖学金文学院(含求真文学系)10名,奖金为2000元/人。

三、 评选对象及条件

评选对象:文学院、文学系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一学年〈2016—2017学年〉和本学年<2017—2018学年>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前提不挂科)

四、注意事项

1 同一学年内,获得陆增镛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可以与国家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兼得,与其它各类国家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不能兼得。

2 各班级于11月7日前将本班申请表(见附件1)的纸质版送学院13幢202,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1、2电子版打包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学生干部顾毓qq邮箱1148178745。

 

 

附件: 1.《陆增镛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陆增镛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文学院、求真文学系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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