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陆增镛纪念馆教育基金会的捐赠意愿,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17年陆增镛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及条件
按照《湖州师范学院“陆增镛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评选。
二、评定名额
2017年陆增镛励志奖学金文学院(含求真文学系)10名,奖金为2000元/人。
三、 评选对象及条件
评选对象:文学院、文学系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一学年〈2016—2017学年〉和本学年<2017—2018学年>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前提不挂科)
四、注意事项
1 同一学年内,获得陆增镛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可以与国家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兼得,与其它各类国家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不能兼得。
2 各班级于11月7日前将本班申请表(见附件1)的纸质版送学院13幢202,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1、2电子版打包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学生干部顾毓qq邮箱1148178745。
附件: 1.《陆增镛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陆增镛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文学院、求真文学系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