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校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学生(包括求真学院学生和医学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四年级学生);
2.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 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具备良好的英语表达能力;
4. 学习努力刻苦,工作能力强,热心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 候选人还应具备至少一项以下条件: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学习成绩优异,获得一等奖学金;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4)在科技创新、文体竞赛或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选拔名额
23名(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选拔程序
1、各学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选派交流学习的通知向全体学生发布。
2、各学院、有关部门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通知要求进行选拔,并根据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综合表现,进行组织推荐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推荐学生须填写申请表格,并于5月13日下班前将申请表纸质稿交至文学院学工办魏健老师处,联系电话15268292605(652605),电子稿发送至798638146@qq.com。
3、 学院将对各班上报的名单进行评选,报送至学生处、港澳台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港澳台办公室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