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16]3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以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以本科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由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我校(湖州师范学院本部)大二、大三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项目组成员不超过4人。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2.项目所有成员只能参与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研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3.指导教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对具有企业背景或工程背景的教师要予以优先考虑,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4.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检查材料,保证项目实施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创业实践类项目申报时需要有完善的商业策划书。
三、项目经费
创业实践项目国家资助经费每项约为2-4万元,创业训练项目国家资助经费每项约为1-2万元,创新训练项目国家资助经费每项约为0.5-1万元。立项后学校予以1:1的经费配套。
四、材料上交
文学院学生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3份,左侧双钉装订),于4月6日中午11点前上交到学工办13-202.逾期不候,电子稿发送到30624693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