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学校《关于做好2014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文学院14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六周,做好学生成绩统计及排名工作,召开学院专业分流动员会,部署学生志愿填报工作。
第七周,班主任、学业导师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交教学办,由教学办汇总。
第八周,审核学生专业分流资格,填报汇总信息表。
第九周,周一,上报汇总信息表,进行分类排名与资格确定,开始分流,五月一日前分流结束,五月六日前,公示分流结果。
第十周,五月十四日前,将分流结果等报送教务处。
二、专业分流指标
本部 | 专业名称 | 学校文件发布名额 | 暂定接收名额 |
广告学 | 45 | 43 | |
新闻学 | 45 | 43 | |
汉语国际教育 | 44 | 44 |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88 | 88 | |
汉语言文学 | 44 | 40 | |
求真 | 广告学 | 45 | 45 |
新闻学 | 45 | 45 | |
秘书学 | 45 | 45 | |
汉语言文学 | 44 | 44 |
三、关于各专业接收名额数字的说明
(一)根据招生政策二本已经确定专业的学生汉语言文学4人,新闻学2人,广告学2人,占用相关专业指标,故扣除;
(二)高考超过一定分数录取的学生,按照学校的招生政策,可以优先选择专业,故现在公布的“接收名额”仅为“暂定”,待这些学生选定专业后,相关专业的接收名额方能最后确定。
文学院
2015.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