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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校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9 作者:文学院 点击量:32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大学生科技创新意识,锻炼科技创新能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营造浓厚科研氛围,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潜力、有作为的优秀大学生,同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5年浙江省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决定组织开展学校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竞赛组委会
(见附件1)
三、参赛对象
在2014年7月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竞赛方式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专业)、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五、评审机构
竞赛设学校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提名聘请校内外各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及评审委员若干名。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5—6月)
各下属学院按照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全面部署,积极寻求有关部门支持,大力动员学生参赛,扩大竞赛的参与面。
 (二)参赛报名与审核阶段(2014年6—9月)
    9月25日前各参赛作品以学院为单位,上交作品申报书与作品。(文学院学生交给学工办13-202陆老师693028)
 (三)初赛阶段(2014年10月)
 举办初赛作品评审,并公布入围复赛名单。
 (四)复赛答辩阶段(2014年11月—12月中旬)
 举办复赛作品答辩会,并公布入围决赛作品名单。
 (五)决赛答辩阶段(2014年12月中下旬—2015年3月初)
 举办决赛作品答辩会,并公布推荐参加省赛作品名单。
 (六)参加省级竞赛(2015年3月—5月)
    对推荐参加省赛作品开展培训扶持,做好2015年浙江省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项赛前准备工作。
(七)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5月—6月)
    组委会评选表彰学校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作品、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工作奖。
七、参赛事项
(一)参赛项目分类
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范围,作品共分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包括学术论文、科技建议。要求论证严密、文字简洁、有说服力,经得起理论推敲和实践检验。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应用性进行综合评定。
2.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咨询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字数在8000字左右,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主要从成果的思想性、理论性、学术性、规范性、应用性、研究方法、语言逻辑以及社会反响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3.科技发明制作类。具体分为Ⅰ、Ⅱ两类:Ⅰ类为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Ⅱ类为投入较少,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根据其新颖性、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二)参赛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八、公开答辩与竞赛奖励办法
(一)公开答辩
公开答辩时间为18分钟,其中团队陈述8分钟,自由问答8分钟,评委评审2分钟。所有答辩人员须着正装。参加答辩的团队成员最多为4位,须为作品申报书上成员名单。
(二)奖励办法
1.评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励,同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竞赛;评选“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具体参照《关于印发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学科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1〕10号)。
2.评选“优秀组织工作奖”。
九、法律申明
组委会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竞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竞赛组委会无关。
十、工作要求
(一)本次竞赛的作品申报书统一采用学校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2)。请各参赛项目将作品申报书与作品装订在一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5日前将本学院参赛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作品申报书与作品(一式三份)或科技发明实物,统一报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校区学生创新创业楼3楼320室,电子稿发至:756627062@qq.com。
(二)各学院推选的作品可从校近三年学生科研立项优秀成果,2011、2012年度新苗人才计划已完成项目、2013年度新苗人才计划已有阶段性成果的作品、近两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论文、科研导师重点指导的学生作品等其他科技创新成果中挑选。
(三)为了强各个团队之间的项目交流,在竞赛期间将举办学校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次竞赛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潘健超(669378)        缪瑞祥(66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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