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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校第二届大学生摄影竞赛暨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摄影竞赛选拔赛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5 作者:文学院 点击量:10

各下属学院、有关部门:
      为推动大学生摄影人才的培养和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丰富大学校园文化,鼓励大学生用摄影作品讴歌“美丽中国” 、展现对“中国梦”的追求与向往,引导大学生提高摄影能力和创作水平,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学校决定举办湖州师范学院第二届大学生摄影竞赛,为参加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摄影竞赛做好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本届竞赛主题为“乡村•城市”。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州师范学院
承办单位: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
三、参赛事宜
1.参赛对象
湖州师范学院在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在组委会安排的集中培训与指导教师指导下参赛,参赛者可自行选择指导教师,但需经指导老师同意,也可报名后由组委会配备指导教师。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仅限1位、指导教师数仅限1位。
2.报名和作品提交办法
(1)请各下属学院做好竞赛的宣传发动工作,在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以学院为单位将报名表的纸质文稿以及参赛作品提交到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所有参赛作品以及附属文件刻录在光盘上,并在光盘上注明学院、学生姓名、联系方式。
(3)报名表的纸质文稿和作品上交时间6月9日—6月12日,地点: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实验中心办公室(教学楼6幢407室)。联系人:章美选13587230537(680537)。
3.竞赛形式及时间安排
竞赛形式:各参赛人员到竞赛现场汇报演示并回答评委专家提问,评委专家做最终评审。
竞赛时间:2014年6月15日
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四、竞赛规则 
1.所有作品须为我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的原创作品,参赛者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若有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纠纷或争议,其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负责,与竞赛主办方无关。
2.作品上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作者、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也不得添加水印和边框,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
纪实摄影作品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适度的影调、色彩、反差调整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
其他类别作品的画面主体和画面的主要部分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拍摄;使用非本人拍摄的素材仅限于画面局部和次要部分,且须在参赛表中注明并在投稿时提供所使用的非本人拍摄素材的电子图像文件。
 竞赛只接受电子影像文件稿件,纸质作品需电子化处理后以电子文档方式投送参赛,JPEG或TIIF格式,照片长边不少于3000像素,照片文件命名方式统一为“所在院系-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及序号”。纪实类数码照片需提交原始图像电子文档。
 组照每组4幅~10幅(视为一件作品),文件名需编写顺序号。多张照片拼成1个图像文件的视为1幅作品。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作品说明。
 每件作品作者署名仅限1位、指导教师数仅限1位。
 3.参赛作品分为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三大类别:
纪实摄影作品类:以形成历史图像文献为目标,涵盖关注自然环境生态、人类社会生活的各类题材。作品形式包括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
艺术摄影作品类:以追求艺术效果为目标、注重作者主观情感的表达和作品的审美特征。涵盖以自然生态、人文景观、社会生活、民俗风情、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题材为对象进行审美表现的作品,也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商业摄影作品类: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以摄影影像为作品主体元素,涵盖时装、建筑、交通工具、家电等各类商业题材,允许使用各种后期加工手段。
五、奖励办法
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名,对获奖的学生由学校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六、省级竞赛培训
本次竞赛优秀者将获得推荐参加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摄影竞赛资格,组委会将对参赛学生进行集中指导培训,争取在省级竞赛中取得理想成绩,为校争光。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湖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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